督促指导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《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》3月1日起施行
2022-02-26 09:52:43 来源: 中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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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网讯(郑报全媒体记者 肖雅文)《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昨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》有关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《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》是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部地方性教育督导法规。

据悉,督政、督学、评估监测是条例明确的教育督导的3项主要职能。在督学上我省将开展对学校的督导,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依法办学、规范办学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推进全省1.3万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挂牌督导,启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(园)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。

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教育督导机构,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,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保障。从我省现状看,目前还有个别县级政府没有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,部分市县没有配齐总督学和副总督学,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力量薄弱,不能满足越来越繁重的教育督导任务要求。

我省将按照条例规定,督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部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,统筹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,督促各市县按照督学数与学校数1:5的比例聘任兼职督学,为教育督导发挥“利剑”作用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。

教育督导的实效如何,督导结果如何运用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。条例创新性地将督导结果运用单设一章,规定了教育督导的报告、整改、复查、约谈等制度,并将督导报告作为考核、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。